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的招生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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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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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的招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科领域:经济学相关专业,如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等。
2. 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增长与资本形成、公司治理、区域经济学、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环境经济学、卫生经济学、药物经济学与政策、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国民经济管理、能源经济与政策比较、资源配置理论与资本市场、信息系统与经济管理等。
招生对象
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的招生对象通常具备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入学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2.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规定。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定向生申请者的范围限定为在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研教学的人员。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可能还包括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如券商、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和大型企业的研究人员、管理人员;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企事业单位高管,机关人员、海外留学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