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有哪些课程学分和学位转换
返回列表课程学分
1. 学分计算标准:一般课程以16个学时为1个学分,但各学院培养方案可能有特殊要求。
2. 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培养环节等。
3. 最低学分要求:研究生必须达到最低学分方能申请结业、毕业和学位。
学位转换
1. 学分转换:例如,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院或学校的交换生项目,在国(境)外所修学分可以根据交换协议内容进行学分转换,但仅能转换为选修课的学分。
2. 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达到毕业博士生水平的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一定学术水平者,可申请博士学位。
3. 学位授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确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同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博士学位的授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报考时应详细阅读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