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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中有哪些博士后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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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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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中有哪些博士后待遇是怎样的

一、基本条件

1. 年龄要求

  •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 2. 学历要求

  •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内或国外博士学位。
  • 3. 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 4. 工作要求

  • 自批准进站之日起,全脱产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 5. 其他限制

  • 在本校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不得申请本人博士导师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 二、进站条件及相关说明

    1. 国资博士后

  • 其他进站条件
  •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于提交进站申请前发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非扩展版)发表两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无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等次。核心期刊范围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
  • 其他相关说明
  • 通过学校进站考核后,须根据相关要求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如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申获成功后,方可办理进站手续。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拨日常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拨付期为两年。申报未获通过的,不予办理进站手续,或者经导师同意后可转为项目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导师项目经费拨付。
  • 2. 项目博士后

  • 其他进站条件
  • 在符合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外,须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
  • 其他相关说明
  • 通过学校进站考核后,办理进站手续,由合作导师项目经费拨付日常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国家标准12万元,拨付期为两年。
  • 三、在站待遇

    1. 经费支持

  • 对于国家资助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拨日常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拨付期为两年。
  • 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项目经费拨付日常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国家标准12万元,拨付期为两年。
  • 2. 其他福利

  • 重庆社会科学院提供临时周转房和职工用餐;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资助重庆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支持申报省部级基金项目。
  • 四、出站条件

    1. 国家资助博士后

  • 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 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 2. 重庆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 博士后出站除撰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重庆社会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完成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重庆社会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期刊(非扩展版来源)发表1篇所在一级学科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
  •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重庆社会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院《科研成果计分办法》明确的刊用载体上发表1篇咨政建议(不含观点摘编等综合采用情况),并获得市委书记或市市长批示肯定1项。
  •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重庆社会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下列成果任意2项或任意1项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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