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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中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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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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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中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基本报名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3.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申请人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 身份证复印件

6.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和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专业性、学术性由报考系认定)或其它证明材料。

学术类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2. 科研成果代表作: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可)。

3.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4. 科研经历:填写科研情况一览表。

其他材料

1. 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 若有获奖、硕士期间本专业排名等其他证明材料:可同时提供。

3. 综合考核后拟录取者须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命名要求“报名号+报考专业+姓名”),上传至报名系统。

2.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原则上不会另行通知,申请材料的完备情况会影响到申请结果。

3. 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4. 申请人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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