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对申请人的创新意识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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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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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研成果体现创新意识
申请人需要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并且在近3年(2021年12月以来)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者报考人文社科学科的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三报一刊”中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或提出有效资政建议。
这表明社科院研究生院注重申请人在科研工作中展现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能够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提出新的观点、方法或研究方向。
2. 学习成绩反映创新能力倾向
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优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其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倾向。因为良好的学习成绩往往意味着申请人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深入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并且有能力将这些知识进行创新性的应用和拓展。
3. 培养模式注重创新意识培养
社科院研究生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强大的人才优势、学术优势、科研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培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型创新人才。这意味着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学校将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通过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科研机会,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使学生能够在学术研究中不断创新。
4. 创新与领导力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的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举办的创新与领导力博士学位教育项目,旨在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通晓中西方管理学理论、熟练掌握学术研究方法的高素质、跨文化、复合型的国际性管理型人才。这表明在特定的博士项目中,创新意识是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才能适应项目的培养要求。
